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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届中国·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竞赛规程

作者:趣养生 来源:中国太极拳网 发布时间:2011-07-12 15:10:27 【字体:

第六届中国·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竞赛规程 
 
   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  2011年8月20日至26日,河南省焦作市。
  

二、参加单位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、武术协会,各行业体协,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,各武术组织。
  

三、竞赛项目
  (一)个人项目:
  规定项目: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剑。
  传统项目:陈式太极拳、杨式太极拳、吴式太极拳、武式太极拳、孙式太极拳、和式太极拳、其它太极拳、太极器械。
  (二)集体项目:
  太极拳、太极器械、太极拳械、24式太极拳、32式太极剑。
  (三)太极推手项目:
  男子:52公斤级;56公斤级;60公斤级;65公斤级;70公斤级;75公斤级;80公斤级;80公斤以上级。
  女子:48公斤级;52公斤级;56公斤级;60公斤级。
  四、 参加办法
  (一)每单位最多报3支队伍,每支队伍可报领队、教练、随队医生各1人,运动员20人(男、女不限)。
  (二)个人项目: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、1项器械。可兼报集体项目。
  (三)集体项目:每队限报1项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人数不得少于6人,若少于6人,不予编排。
  (四)太极推手项目:每队每级别男、女分别限报1人。
  

五、竞赛办法
  (一)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赛和集体项目赛。
  (二)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(试行)》。
  (三)太极推手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。竞赛办法另行通知。
  (四)项目时间:
  1、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。演练至3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  2、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。演练至2分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  3、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,须配乐(自备CD光盘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。比赛时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。
  (五)太极拳、太极器械年龄分组:
  A组:12周岁以下(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)
  B组:12周岁至17周岁(1999年12月31日-1994年1月1日)。
  C组:18周岁至39周岁(1993年12月31日-1972年1月1日)。
  D组:40周岁至59周岁(1971年12月31日-1952年1月1日)。
  E组: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(195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)。
  

六、录取与奖励办法
  (一)规定项目:各单项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前八名。第一、二、三名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牌和证书,第四-八名颁发证书。
  (二)传统项目:各单项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  (三)集体项目:太极拳、太极器械(含太极拳械)、24式太极拳、32式太极剑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颁发获奖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每项1-2个队参赛时,并入同类集体项目录取。
  (四)太极推手:各级别男、女分别设前八名。第一、二、三名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牌和证书,第四-八名颁发证书。
  (五)凡未获得名次和奖项的运动员,组委会颁发参赛纪念证书。
  (六)本次比赛设"武德风尚奖"运动员、裁判员。主要依据参赛队员的数量,参赛项目的数量,比赛成绩以及赛风、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。
  

七、报名与报到
  (一)报名:
  1、请各参赛队2011年7月22日前,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,一份邮寄(以到达邮戳为准)至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组委会,一份存留本队备份,便于核查。并分别发送至shehuiwushu@126.com和jzstjq@163.com(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)。
  2、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责任声明书,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。逾期不予参赛。
  (二)报到:
  1、请于8月19日18:00前到河南省焦作市体育中心竞赛部报到。 
  2、乘车路线:各队可乘火车或汽车直接到河南省焦作市。乘飞机、火车、汽车在郑州中转,可到郑州火车站对面长途汽车站乘坐郑州-焦作的长途车直达焦作(郑州距焦作95公里);届时焦作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有专车接站。
  

八、费用
  (一)各队费用自理。请于7月22日前报名时汇至大赛组委会。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同报名表一起寄至大会组委会。
  (二)食宿费:
  三星级标准间:每人每天180元人民币。
  二星级标准间:每人每天160元人民币。
  普通标准间:  每人每天140元人民币。
  (三)会务费:每人向大赛组委会交纳会务费240元人民币(会务费含比赛、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、交通及开、闭幕式等内容)。报名时汇至大赛组委会。
  (四)汇款地址: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401号焦作市体育局竞赛科祝东超(收)
  账户名称:焦作市体育局
  银行名称:焦作市商业银行东城支行
  账    号:710020120000000297
  

九、技术会议
  2011年8月20日9:00召开技术会议,会议内容为本次赛事活动的相关事宜,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准时参加。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。
  

十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  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  
(二)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,另行通知。
  

十一、联系方式
  

(一)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
  

联 系 人:冯宏芳、陈曦、尚德军
  
联系电话:010-64912159/010-64912158
  
传    真:010-64912159/010-64912158
  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
  
邮    编:100029
  电子邮箱:shehuiwushu@126.com
  

(二)河南省焦作市体育局
  
联 系 人:祝东超
  
电    话:0391-3934492/3933192/3935343
  
传    真:0391-3996522
  
通讯地址: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401号
  市体育中心体育局竞赛科
  
邮    编:454002
  
电子邮箱:jzstjq@163.com
  

十二、其它
  
(一)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
  
(二)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  
(三)各参赛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8月19日晚22:00之前,由本人或领队、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,予以更改,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,不予更改。
  
(四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8月19日晚22:00之前,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
  
(五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  
(六)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服装和器械自备。
  

  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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